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,保证商品归类的统一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》(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)有关规定,海关总署制定了2025年商品归类决定(见附件1),同时对部分商品归类决定予以失效(见附件2),现予以公布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25年12月30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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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2025年商品归类决定.doc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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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失效的商品归类决定.xlsx |
比对商品清单:根据解读文件中列举的块状马苏里拉奶酪 (Z2025-0001)、血糖试纸 (J2025-0002)、厢式汽车 (J-2025-0005/0006) 等案例,立即核查公司近期进出口或计划进出口的商品是否在其中。
失效决定:
部分归类规则:
加工程度决定税号:同样是兽牙,“仅简单整理”的独角鲸长牙归入0507.1000,而经过“打磨抛光”的海象长牙因加工程度更深而归入9601.1000。
用途与设计是关键:最高时速22公里/小时的“迷你全地形车”因超出玩具车国标速度,被认定为全地形车归入8703.1011,而非玩具。
“基本特征”决定成套货品归类:植入式左心室辅助系统成套设备中,“血泵”构成基本特征,因此整套按医疗器械归入9021.9090。
建立商品数据库:建议客户以此为契机,建立并动态更新内部商品归类数据库,记录每个商品对应的有效归类决定编号和税号,作为未来申报的权威依据。
合规风险:申报不实的法律风险是最直接的。自公告生效日起,所有相关商品的申报必须与新决定一致,否则可能引发改单、处罚甚至影响企业信用。
财税影响:归入不同税号可能导致关税、增值税税率变化,进而影响成本。建议客户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进行成本核算前,务必根据新决定重新确认税负。
主动咨询:对于自身商品是否适用新决定存在疑问的,建议企业在正式申报前,通过海关预裁定等渠道寻求官方确认,确保万无一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