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1号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,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,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,推动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及相关规定,自2026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,具体内容见附件。
附件: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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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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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1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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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2 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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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3 出口商品税率表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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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4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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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5 本国子目注释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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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6 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.pdf |
《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。
下调部分商品关税: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。重点涉及:
先进制造与科技:如压力机用数控液压气垫、异型复合接点带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。
绿色资源产品:如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、未焙烧的黄铁矿。
医疗健康产品:如人造血管、部分传染病诊断试剂盒。
恢复部分商品最惠国税率:对部分商品(如微型电机、印花机、硫酸)取消进口暂定税率,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。
为适应产业发展,税则新增了部分本国子目,例如智能仿生机器人、生物航空煤油、林下山参等。
调整后,税则税目总数增至8972个。企业在申报时需使用最新的税目编码,确保归类准确。
根据我国已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,2026年将继续对原产于34个贸易伙伴的货物实施协定税率。
继续对43个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给予100%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,并对原产于孟加拉国、老挝、柬埔寨、缅甸的部分货物实施特惠税率。
请广大进出口企业,特别是涉及上述调整商品或从相关协定伙伴国进口的企业,及时关注具体税目与税率变化,以便提前规划业务、准确申报并优化供应链成本。
如需查询具体商品编码及税率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为您提供专业支持。